根据最新政策,门诊特定病种(门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已逐步完善,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在异地使用门特待遇:
一、异地医院直接结算的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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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覆盖
截至2025年1月1日,全国共有18个门特病种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新增包括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血液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等8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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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病种扩展
除新增病种外,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12个病种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二、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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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认定
参保人需在参保地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门特认定,并将认定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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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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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官网或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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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区或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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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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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及门特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政策(如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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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门特待遇仅限在已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若异地医院未纳入医保目录,需先办理异地门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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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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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诊 :若需在异地指定医院就医,建议提前与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是否支持转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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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省份(如广东)已实现全省统一结算,而其他地区(如陕西)可能需根据最新政策确认。
建议参保人就医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确保顺利享受异地门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