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4年生育保险新规定要点梳理
一、生育津贴发放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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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自2024年3月1日起,长春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全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无需单位中转。 -
津贴计发标准
- 顺产/早产(7个月及以上):3个月工资;
- 难产/剖宫产:增加半个月工资;
- 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半个月工资;
- 流产/引产:按妊娠月份分别享受1-1.5个月工资。
二、新增补贴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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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与营养补贴
- 女职工围产保健补贴700元、营养补贴300元(原“一次性围产期补贴”取消)。
- 参保女职工可额外申请一次性围产补贴300元,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申领护理补助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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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护理补贴
-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男职工护理补贴标准为4950元(基于社会平均工资)。
- 普通单位男职工护理补助为4600元。
三、医疗保障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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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纳入医保
取卵术、胚胎移植术等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按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报销,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
产前检查报销优化
- 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限额支付(≥1000元),取消起付线,支付比例100%。
- 灵活就业女性可通过职工医保统筹或个人账户支付产前检查费用。
四、申领条件与流程
- 申请条件:需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时在保。
- 流程简化:生育医疗费报销与新生儿参保登记可“一站式”联办,逐步推进“免申即享”服务。
五、其他政策亮点
- 灵活就业人员保障: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产检费用纳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 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流程简化减少企业中间环节,提升服务效率。
以上调整旨在降低生育成本,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具体执行细节需以各统筹地区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