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 :
-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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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的基本产假为98天,吉林省额外增加产假60天,共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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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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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 :
- 假设某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一位顺产的孕妈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10000÷30×158≈52667元。
- 其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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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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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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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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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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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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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围产期补贴 :
- 省本级参保的省直医保女职工因生育期间单位是正常发放工资,所以不享受生育津贴发放并给予围产期补贴,补贴金额为300元。
吉林省的生育津贴金额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顺产的女职工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大约在52667元左右,此外还可以获得300元的生育营养补贴和700元的围产保健补贴。对于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情况,还有额外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详细计算生育津贴,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