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实施细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各省市制定的具体规定,其核心内容可归纳如下:
一、管理原则
- 遵纪守法原则
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工会相关制度,规范经费使用。 - 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需设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 预算管理原则
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年度预算需经工会委员会和经审会审查并报上级批准。 - 服务职工原则
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经费重点用于职工服务和权益维护。 - 勤俭节约原则
厉行节约,严控开支范围和标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 民主管理原则
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收支情况,实行信息公开,接受会员和上级监督。
二、经费来源
- 会费收入
会员按工资收入的5‰缴纳会费。 - 拨缴经费收入
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 - 其他收入
包括上级补助、行政补助、利息收入等。
三、支出范围
- 职工活动支出
用于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等。 - 维权支出
覆盖劳动关系协调、困难职工帮扶、法律援助等。 - 职工福利支出
包括节日慰问、会员生日、婚丧嫁娶等符合标准的支出。
四、监督与执行
- 审计监督
接受上级工会和国家审计监督,确保经费合规使用。 - 培训指导
定期开展财务培训,规范基层工会实务操作(如广东省通过案例解析明确支出标准)。
五、附则
各省市实施细则存在差异化调整,如河北省明确经费使用需结合地方实际,陕西省细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甘肃省强调服务职工普惠机制。
(注:具体条款以所在地最新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