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公布其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九个月、六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
具体来说:
- 第一季度的季报(一季报)应当在4月30日之前披露。
- 第二季度的季报(中报)应当在8月31日之前披露,但通常被称为"中报"而不是"二季报"。
- 第三季度的季报(三季报)应当在10月31日之前披露。
- 第四季度的季报(年报)应当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披露,但通常被称为"年报"而不是"四季报"。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季报通常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具体到每个季度的截止日期,如上所述。请注意,这些日期是针对上市公司的一般性规定,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