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业绩预告规则是指上市公司在季度结束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预先公告其第一季度的业绩情况,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以下是具体规则:
1. 上交所主板
- 预告时间:如果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需要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如果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则需要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强制披露情形: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1月31日之前)披露业绩预告:
- 1.净利润为负值;
-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 3.实现扭亏为盈。
2. 深交所主板
- 预告时间: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在年度报告摘要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最迟不得晚于3月31日
- 强制披露情形:
1.净利润为负值;
2.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3. 中小板
- 预告时间: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需要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 强制披露情形: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
4. 创业板
- 预告时间:在进行注册制改革之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但是,若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5. 科创板
- 预告时间: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实现扭亏为盈;
3.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总结
不同交易所对业绩预告披露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 上交所:年度业绩预告强制披露,季报和半年报不做强制要求。
- 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出现特定情形时需进行业绩预告。
- 中小板:业绩预告强制披露,需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业绩预告。
-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但特定情形除外。
- 科创板:年度业绩预告强制披露,半年度和季度业绩预告可自愿披露。
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