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生育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具体报销金额和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政策和相关信息。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产前检查费
产前检查费的定额标准为1200元,在河南省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可以直接结算,跨省生育则需手工报销。
生育医疗费
- 自然分娩:最高报销3000元。
- 助产分娩:最高报销3600元。
- 剖宫产:最高报销4500元。
- 剖宫产同时进行其他妇产科手术:最高报销5000元。
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
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计划生育手术费
- 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最高报销200元。
- 门诊终止妊娠:最高报销700元。
- 住院终止妊娠:最高报销2000元。
- 引产:最高报销3000元。
- 输精(卵)管复通术:最高报销4000元。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所在缴费年度7月份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
生育津贴发放时间
- 正常生育:产后188天。
- 难产:产后188天加15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妊娠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妊娠满12周以上流产的享受120天。
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
- 省内异地生育:在河南省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产检费和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出院时医院直接结算,生育津贴亦不需要通过线上进行申报,信息由医院提交至社保局。
- 跨省异地生育:参保人员可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医保”小程序上传生育信息线上申报生育医疗费,同时可以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注意事项
- 异地生育材料:需准备结算发票原件、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等。
- 发票要求:发票和电子发票需为全自费发票,电子发票需在空白处注明“未享受其他医保报销”,并签字按手印。
河南省的生育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具体报销金额和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均有明确的报销标准。生育津贴按日计发,发放时间和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报销流程包括线上和线下申报,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注意发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