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别人看病不能用自己的医保支付,因为医保遵循 “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 的原则。但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家庭共济”,可以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家庭成员的部分费用。具体如下:
- 适用情况: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办理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里的钱授权给已参加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使用,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个账共济账户资金代缴绑定的近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 办理方式: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政策 “共济” 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属于 “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