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荆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汇总
一、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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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报销比例
甲类项目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60%
乙类项目需个人先自付8%,剩余部分按甲类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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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额外比例
- 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起付标准500元)。
- 学生或儿童: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
- 其他城乡居民: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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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基本限额的分段报销
- 0–4万元以下:85%
- 4万–8万元以下:90%
- 8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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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600元,三级1000元;
- 14周岁以下参保人起付标准降低50%(三级机构为500元)。
二、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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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
-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5%
- 二级医院:65%
- 三级医院:55%
- 退休人员及60周岁以上居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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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材料报销
- 甲类药品:统筹基金支付80%;
- 乙类药品:支付60%;
- 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支付90%(最高120元/项)。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约为50%,具体根据医院等级及个人缴费年限调整。
四、大病保险待遇
- 年度内个人负担超1.2万元的部分分段支付:
- 1.2万–3万元:60%
- 3万–10万元:65%
- 10万元以上:75%
(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五、异地就医报销
- 异地透析治疗:居民医保报销60%。
- 备案人员待遇:执行参保地同等政策(需办理异地居住备案)。
以上政策需结合医疗机构级别、诊疗项目及个人情况综合计算,建议就医前与医院医保科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