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时,医院通常需要开具以下材料:
住院报销
- 医院收费收据:由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发票,需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若原始收费票据上记录的姓名非本人真实姓名的婴幼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申请报销院外购药 / 检查 / 治疗费用时,需提供外购证明;原始费用票据遗失的,要提供发票遗失情况说明,并到就诊的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复印发票存根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同时留财务部门联系方式。
- 住院费用清单:需原件,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清晰列出住院期间各项费用的明细。
- 出院记录 / 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包含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过程、病情变化、治疗结果等详细信息。
-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由主治医生开具,证明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病情程度等。
- 全套住院病案资料: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手术患者附报)、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报告单等,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门诊报销
- 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验原件),记录患者门诊就诊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信息。
- 门诊收费收据: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电脑打印的清单原件,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明确门诊各项费用的具体情况。
- 疾病诊断证明书:急诊住院需出具医院急诊证明,原件。
门诊慢特病报销
-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根据当地医保部门要求填写。
- 相关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如出院记录、门诊资料、病检报告、免疫学检查、生化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与申请病种有关的医疗文书资料。
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医保报销,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不同地区的医保报销政策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在报销前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就诊医院的医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