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的异地使用政策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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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直接结算
江苏省内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跨市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覆盖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省辖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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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处理方式
若未提前备案,异地就医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二、跨省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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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直接结算
目前江苏省医保卡不可跨省使用,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未办理手续的跨省医疗费用需先自费,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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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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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部分地区允许未备案的参保人员直接结算急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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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可通过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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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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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省内跨市购药受限,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跨省购药通常需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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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差异 :跨省就医可能因医保目录不同导致报销比例或药品可报销范围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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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包括注册登录、选择就医地、上传就医凭证等。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政策选择合适的报销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避免重复垫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