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安徽省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就医时,可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使用医保待遇,但需提前完成备案程序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一、适用范围与条件
备案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江苏居住的安徽退休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随迁老人、务工人员等。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外派至江苏的参保职工。
- 转诊转院人员:因病情需要经安徽医院转至江苏治疗的患者。
备案方式
- 线上渠道: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皖事通提交申请。
- 线下办理:至安徽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结算规则
- 目录标准:执行江苏省医保目录,报销比例按安徽政策。
- 起付线与封顶线:参照参保地(安徽)标准。
二、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 备案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及居住证明或转诊证明。
- 定点机构选择
仅限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江苏医院。
- 急诊特殊情况
未备案的急诊患者可先行垫付,后凭票据回安徽报销。
随着长三角医保一体化推进,安徽与江苏的医保互联互通将持续优化。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政策细节,确保就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