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工医保的开始时间可以追溯到1992年10月,当时企业正式职工社保开始交纳。
至于济宁市职工医保的具体政策调整和发展历程,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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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企业正式职工社保开始交纳,以前的工龄视为交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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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宁市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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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其中,济宁市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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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相关政策继续执行并可能有所细化或调整,如缴费基数、报销比例等具体政策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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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底:是政策调整过渡期的截止时间,届时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济宁职工医保自1992年10月开始实施,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要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和具体细节,建议直接咨询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