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起付标准
- 社区医院:第一次住院200元,第二次住院1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 一级、二级医院:第一次住院400元,第二次住院2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 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1000元,第二次住院5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注: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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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二级及以下医院:
- 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90%。
- 1万元-40万元报销93%。
- 40万元-60万元报销90%。
- 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85%。
- 1万元-40万元报销88%。
- 40万元-60万元报销90%。
- 二级及以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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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二级及以下医院:
- 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93%。
- 1万元-40万元报销96%。
- 40万元-60万元报销90%。
- 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88%。
- 1万元-40万元报销91%。
- 40万元-60万元报销90%。
- 二级及以下医院:
最高支付限额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二次报销和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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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救助金二次报销。
- 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以上(含8000元)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 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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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由职工大病保险资金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起执行,具体政策细节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布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