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级别及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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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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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报销限额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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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参保满5年,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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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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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二级/其他一级/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市外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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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90%,二级/其他一级75%,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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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报销比例相应提高(如三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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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部分,按55%比例报销,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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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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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500-15000元按80%报销,15000-25000元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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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达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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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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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500-15000元按85%报销,15000-25000元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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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三级医院报销比例92%,二级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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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单位缴费0.32%,个人无需缴纳,最高21.65元/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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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就医需先自付10%,报销比例50%(70岁以上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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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单行支付药品按60%报销,特定重大疾病用药可享70%-7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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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6767元,上限20301元,灵活就业人员8.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