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卡在泉州可以使用,但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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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因长期在泉州居住,可在厦门医保局办理异地定点居住手续并填写异地定点居住申请表,在住的医院盖章、住所地医保局盖章、参保地医保局备案后,在泉州的居住地发生医疗费用,可以凭发票、用药明细、医院医嘱、清单回厦门参保地医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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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就医:如果因病情需要从厦门转至泉州的医院进行治疗,需先持医院开具的转院证明到市、区社保所(医保office)办理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出院后携带发票、用药明细、住院医嘱及清单等材料回厦门参保地医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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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在泉州因急诊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或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而先行就医的,应在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补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应统筹待遇标准支付。
厦门医保卡在泉州的使用是有条件和流程可依循的,建议在使用前提前了解相关规定,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