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的申领要求根据发票类型和管理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企业开具电子发票的申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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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申领
企业需在税务机关完成税务登记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号等材料申请电子发票开具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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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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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使用】-【电子发票领用】模块,填写申领表单并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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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分配唯一的发票号和电子发票终端,后续通过电子开票盘或系统直接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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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点纳税人(如青岛市)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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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申领
数电票作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无需预先申领发票号段或专用设备,通过实名认证后可直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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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 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功能模块,直接完成开票操作。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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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遵守《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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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需通过税务总局实名认证,确保发票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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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全电发票的管理要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综上,一般企业需按传统流程申领电子发票,而试点纳税人(如青岛市)则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数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