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本级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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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起付线:在职人员为600元,退休人员为600元(2024年4月1日起执行的标准)。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20000元左右。
- 报销比例: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且不计入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累计;其他情况下,起付线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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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起付线:省属A档医院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二乙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元,年内多次住院的逐次递减240元,直至为零。
- 封顶线:高血压及糖尿病封顶线各为6000元,其它特殊病种封顶线为14万元(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 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差异,如高血压及糖尿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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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起付线:首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逐次递减240元,直至为零。
- 封顶线:一般为14万元左右。
- 报销比例:职工医保住院基本医保封顶线为14万元,住院基本医保封顶线为54万。三级医疗机构甲类报销比例为87%,乙类为88%;二级医疗机构甲类为88%,乙类为89%;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甲类为90%,乙类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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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生育住院费用三目以内按医保目录范围实报实销,产前检查最高支付1000元,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人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顺产支付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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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因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在封顶线以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大病保险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支付。
福建省本级医保报销政策涵盖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生育保险及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全面、多层次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