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门诊特殊病种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种类型,具体病种如下: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根据相关政策,福建省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共有29种,包括:
- 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
- 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 结核病规范治疗
- 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
- 精神分裂症治疗
- 危重病抢救
- 高血压病
- 糖尿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慢性心功能衰竭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成人血友病
- 帕金森病
- 重症肌无力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强直性脊柱炎
- 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
- 重性精神病门诊治疗
- 支气管哮喘
- 癫痫病
- 苯丙酮尿症
- 脑卒中及后遗症
- 类风湿关节炎
- 血友病
- 慢性肾炎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福建省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在职工医保的基础上增加了5种,共34种,包括:
-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 学生意外伤害
- 儿童康复治疗
- 地中海贫血
- 尘肺病
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后,在门诊诊治相应疾病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按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有关规定进行支付。一般情况下,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高于普通门诊(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以各地政策为准)。
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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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经二级(含二级)以上综合性(或专科)定点医院相关专业的主治(含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填写,医保办审核盖章)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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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参保人员在被诊断出患有门诊特殊病种的疾病后,可前往具有认定资质的二级(含二级)以上综合性(或专科)定点医院就诊,由医院医生开具《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个人及就诊有关信息。
- 《申请表》经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后,参保人员就可携带《申请表》和有关病历资料(如检查检验报告、疾病证明或出院小结)前往医保服务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备案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 闽政通APP:参保人员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点击【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提交申请。
- “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参保人员进入“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点击【全部】,点击【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完成备案。
政策文件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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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通知(闽医保〔2022〕6号)
-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通知(闽医保〔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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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省本级:0591—12345转省医保
- 福州:0591—12345转2
- 厦门:0592—12345转医保
- 宁德:0593—12345转医保
- 莆田:0594—12345转2
- 泉州:0595—12345转1
- 漳州:0596—12345转医保
- 龙岩:0597—12345转医保
- 三明:0598—12345转医保
- 南平:0599—12345转医保
-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以上就是福建省门诊特殊病种的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