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能直接给家人交医疗保险费,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前提是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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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要求: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授权人需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职工和退休人员),被授权人需是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
-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参保状态均需为正常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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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以青岛为例):
- 确认居民医保缴费核定信息已生成,且职工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
- 登录“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掌办·我的医保”,选择“医保征缴”中的“个人账户共济”,点击“家庭共济缴费”。
- 核对居民信息、缴费年度及应缴金额等重要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 仔细阅读“代缴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确认无误后点击“我保证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完成代缴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办理方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