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
-
覆盖范围
- 阜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广泛,包括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和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外来无固定职业人员、各类在校学生、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新生儿、刑满释放人员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
资金筹集
- 个人缴费: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如2025年度为400元。同时,对困难群众有分类精准资助政策,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330元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10元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元定额资助,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 财政补助: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进行补助,如2025年度财政补助670元。
-
待遇保障
- 门诊待遇: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年度内报销限额250元/人,家庭成员间可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单日基金支付限额为5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等)普通门诊单日基金支付限额为3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
- 住院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不同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有所区别,引导参保群众在基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
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 集中参保期: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期,外出务工人员筹资时间可延长到次年2月底。
- 待遇享受期:参保居民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2025年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阜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通过合理的资金筹集和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了参保居民能够享受到公平、可及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