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跨省转移,不会清零
社保支持跨省转移,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转移,社保权益不会因跨省转移而清零。
一、社保跨省转移的适用条件
- 参保状态要求
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且在新就业地已建立社保账户并正常缴费。 - 转移险种范围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失业保险部分省份支持转移;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涉及转移。
二、跨省转移的核心权益保障
| 权益类型 | 转移规则 | 清零风险 |
|---|---|---|
| 缴费年限 | 原参保地年限与新参保地年限累计计算 | 不会清零 |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全额转移 | 不会清零 |
| 统筹账户资金 | 养老保险统筹账户按比例转移(12%) | 不计入个人账户 |
| 待遇资格 | 转移后按新参保地标准核算养老金、医保报销比例 | 不影响资格认定 |
三、跨省转移的办理流程
- 申请转移
参保人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 审核对接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向原参保地发送转移联系函,审核参保人缴费记录及转移条件。 - 资金划转与接续
原参保地划转社保基金至新参保地,新参保地确认到账后办理账户合并,转移完成。
四、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 转移时效
建议在新参保地缴费后3个月内申请转移,避免影响医保待遇连续性。 - 重复缴费处理
若两地同时缴费,可选择清退其中一地的重复缴费部分,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 线上办理渠道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掌上12333”APP或支付宝/微信社保服务模块可线上提交转移申请。
社保跨省转移是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规范流程办理可确保缴费记录连贯、待遇不受损。无论因工作调动还是居住地变更,及时办理转移手续是维护个人社保权益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