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5年的大病医保政策延续了2024年的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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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所有参加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简称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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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80元/人/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90元/人/年。其中,个人账户划转部分为每年30元/人,其余部分由基金划转和财政补助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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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水平:
- 自付费用与合规自费费用分类保障,实现大病保险待遇实时享受。全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起付线设定为10000元;合规自费费用起付线设定为30000元。实时救助人员的起付标准更低,分别为5000元和6000元。
- 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在普通人员支付比例基础上向实时救助人员倾斜。具体费用段和支付比例可参考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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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流程及结算效率:参保人员无须申请、无须办理,大病保险补偿方式为实时刷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在医保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B级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大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保待遇同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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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情况:苏州市大病保险由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承保,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总的来说,苏州市2025年的大病医保政策在保障对象、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和支付流程等方面均保持了稳定,旨在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