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单位交的部分主要进入以下两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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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
- 形成方式: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后,剩余资金进入统筹账户。例如,若单位缴费比例为员工工资的8%,其中2%左右划入个人账户,那么剩余的6%左右则进入统筹账户(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
- 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住院治疗时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等。比如,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扣除自付部分后,大部分可由统筹账户支付。
- 管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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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部分地区)
- 形成方式:按照一定比例从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中划入。如北京地区,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 用途: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门诊就医时自付的医疗费用等。比如,职工在普通门诊看病或在药店买药时,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支付费用。
- 性质:个人账户里的钱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但不得挪作他用。
医保单位缴纳部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入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共同构成了医疗保险基金,以保障参保人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