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济南职工慢病报销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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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85%,1万-40万元报销88%,40万-60万元报销90%。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88%,1万-40万元报销91%,建国前老工人在以上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40万-60万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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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90%,1万-40万元报销93%,40万-60万元报销90%。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93%,1万-40万元报销96%,建国前老工人在以上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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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担超过6000元纳入大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6000-20万元的部分报销80%,2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9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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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疗年度内,Ⅰ类病种不设起付标准,Ⅱ类病种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以下起付标准:医疗机构级别Ⅱ类病种(元/年)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同时选择多家门慢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所负担的起付标准按照就高原则确定,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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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240元,超过部分按照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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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年,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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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年,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年,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年。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