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养老保险的实行时间可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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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995年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86年,当时针对合同制工人实施,但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这一阶段属于企业自主建立养老保险的探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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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2005年
1996年国家正式推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一建立养老保险账户,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济南市也在此阶段全面实施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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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今
2005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济南市同样适用这一政策。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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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5〕6号)是关键政策文件,标志着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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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月全国大部分地区开始试点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全面实施需以1996年为标志。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具体缴费年限和待遇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