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抚州市临川区六水桥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抚州首次办理社保,不同参保类型的办理地点有所不同。城乡居民参保、单位参保等办理地点都有明确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同参保类型的办理地点、条件、材料及流程等信息。
(一)参保类型及对应办理地点
| 参保类型 | 办理地点 | 地址 | 电话 |
|---|---|---|---|
| 城乡居民参保 | 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赣东大道229 | 0794 - 8282329 |
| 抚州市临川区六水桥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学府路378号 | 无 | |
| 单位参保 | 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赣东大道229 | 0794 - 8282329 |
| 个人参保(灵活就业人员) |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昌大道1290号 | 0794 - 8222316 |
(二)不同参保类型的办理条件
- 个人参保(灵活就业人员)
- 必须是抚州市本市城镇户口。
- 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 单位参保
-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 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 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不同参保类型的办理材料
- 个人参保(灵活就业人员)
- 《抚州市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登记表(表一)》和《抚州市城镇居民个人情况登记表(表二)》。
- 身份证原件(新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
- 一寸光面彩照一张(照片暂不交,待缴纳医疗保险卡费后,由本人粘贴照片)。
- 低保人员应提供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
- 单位参保
-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 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填报《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 《人员基数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缴费基数需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四)不同参保类型的办理流程
- 城乡居民参保 新参保人员携带办理材料到村(社区)协办员提出参保申请。
- 单位参保
- 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 参保流程为单位登记(提出申请——审核——复函——提交材料)、人员录入(增设单位提供人员材料——审核材料——人员录入——导出人员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则颁发登记)。
- 个人参保(灵活就业人员) 目前未明确详细首次办理流程,但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办理地点进行办理。
在抚州第一次办理社保时,参保人员需明确自己的参保类型,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对应的办理地点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这样才能顺利完成首次社保缴纳,享受社保带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