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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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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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70%;经转诊后30日内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60%;未经转诊直接就医,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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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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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300元,当年未达限额可结转下月使用,但不可跨年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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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登记要求
- 需在每年10-12月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完成选点登记,且每年可变更1次。
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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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需办理《医疗保险特定病种专用证》,持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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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 报销比例通常为80%-90%(具体比例因病种异),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5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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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 广东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省外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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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 在开通了互联网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江门市中心医院)可通过手机APP完成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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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门诊报销需提供门诊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具体以社保机构要求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建议参保人通过“粤医保”APP查询最新待遇标准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