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缴纳
试用期是否需要缴纳社保的问题,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威信息分析如下:
一、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保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保。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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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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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明确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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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费,用工之日包括试用期。
二、不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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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社保部门可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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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 :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社保造成的医疗费用、失业救济金等损失。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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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计算 :社保缴费基数按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月开始计算,试用期内的缴费时间按实际用工天数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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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问题 :若试用期未缴社保,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但需注意补缴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四、常见误区
部分企业可能以“试用期工资低,不缴社保”或“转正后统一缴纳”为由规避法律责任,但此类行为均属违法。社保是法定义务,任何协商均无法免除。
综上,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