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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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2024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 4113元 ,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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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20564元 ,超过该数值的部分将不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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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以上标准依据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255元)的60%(4113元)和300%(20564元)确定。
二、特殊群体缴费基数选择
- 自主选择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 4113元至20564元 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无需强制统一标准。
三、政策执行时间
- 该标准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适用于2024年全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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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基数需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且需与职工工资总额保持合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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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111元(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8.5%)。
以上信息综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官方文件整理,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