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交后的退钱规则如下,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退保条件:
一、社保退保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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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补缴满15年的,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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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定居
准备出国定居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可申请终止社保关系并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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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未领取养老金前去世的,法定继承人可申请继承个人账户余额;退休后去世且个人账户未领取完毕的,可一次性退还剩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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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同时缴纳多份社保时,可申请退掉重复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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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特殊情况
- 完全自费参保(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0%):退休时只能退还个人账户8%的金额,单位缴费部分无法退还。
二、退保流程(以职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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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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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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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证明(达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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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证明、死亡证明等(视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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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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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新电子税局提交《职工明细退费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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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携带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柜台提交退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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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退款
-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个人账户余额退还至指定银行账户,单位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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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影响 :停缴超过3个月将重新计算缴费年限,退休后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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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差异 :仅能退还个人缴费部分(8%),单位缴费部分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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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规划 :社保退保后需自行承担养老和医疗风险,建议购买商业保险或储蓄产品。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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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未及时停保 :需先通过单位渠道办理减员手续,再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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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退费 :需提供多地社保缴费凭证,按缴费时间先后顺序退还差额。
若不符合退保条件,可考虑转移社保至其他城市继续缴费,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其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