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门诊特殊疾病(门特)报销额度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一、门诊特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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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标准
职工门诊特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 18万元 ,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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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起付线为 5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时,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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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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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90%、二级87%、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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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各级医院均按9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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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等):门诊限额内90%,超过部分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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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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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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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一档缴费80%、二档70%、三档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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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一档80%、二档70%、三档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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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大学生:一档90%、二档85%、三档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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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少年儿童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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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限额标准
不同城市有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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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元/次起付线,2000元/年门诊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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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元/次起付线,2000元/年门诊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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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500元/次起付线,18万元/年门诊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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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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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签约家庭医生后,门诊额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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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差异
不同城市对病种划分及报销比例有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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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恶性肿瘤放疗等特殊病种门诊限额3万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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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白内障手术按最高支付限额9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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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根据所在城市政策,结合自身病种及就医机构,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普通特病或单病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