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可以转移到外省,但需遵循一定的转移接续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医保跨省转移的可行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关系可以跨省转移,且个人账户余额可随转移同步划转。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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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参保地医保
在转出地办理医保参保终止手续,转出地社保机构将出具异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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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地参保登记
携带身份证、原医保卡或缴费凭证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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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转移结果
转入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待遇将暂停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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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需在就业后30日内办理转移手续,超过则需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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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个人账户余额(含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可随关系转移,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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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直接结算时,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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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入地重新参保,个人账户需重新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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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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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在转入地就医时需先参保,未参保期间医疗费用需自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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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江苏)支持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医保云APP办理,实现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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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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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补缴 :若医保中断期间有医疗费用,需补缴后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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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本地转移 :在江苏省内跨市转移时,可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办理,材料要求与跨省转移一致。
建议办理前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当地社保机构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