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品可报销
南京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使用医保卡时,个人账户资金可直接支付非报销类费用,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通过门诊统筹流程可享受报销。
一、医保卡在药店的适用范围
支付方式
-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非报销类药品及医疗器械,如维生素、感冒药等。
- 统筹账户:仅限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如降压药、胰岛素),需通过电子处方流转至定点药店。
账户类型 支付场景 药品范围 限额/条件 个人账户 直接刷卡购药 非报销类药品、器械 账户余额用尽后自费 统筹账户 凭电子处方购药 甲类、部分乙类药品 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报销 报销条件
- 定点机构:仅限医保定点药店。
- 处方要求:需由医院开具电子处方,并通过门诊统筹平台流转。
- 药品类型: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自付部分比例。
二、使用注意事项
- 账户区分:个人账户余额为职工医保缴费部分,统筹账户为公共基金,二者支付范围严格区分。
- 异地使用:南京医保卡仅限本地定点药店,异地需办理备案手续。
- 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余额可授权家庭成员使用,但统筹报销部分不可共享。
南京医保卡的药店购药功能以个人账户支付为主,报销待遇需严格满足目录、处方、定点三重条件。参保人应优先通过医院-药店联动机制获取电子处方,并实时关注医保政策调整,以最大化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