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社保政策,个人账户余额的提取需符合特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允许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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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愿补缴
若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并且本人不愿继续缴纳社保,可向社保局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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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或死亡
参保人出国定居并迁出户口,或因故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可携带相关材料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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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纳社保
若存在多地重复缴纳社保的情况,可申请提取重复缴纳部分的个人账户资金。
二、不可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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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且缴费满15年 :个人账户资金将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约3%个人账户储存额,无需提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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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用于医保报销,不可直接提取现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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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性质
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其中医疗账户资金仅限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金融账户资金(即储蓄性部分)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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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
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申请表,向当地社保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资金将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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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建议评估是否愿意补缴或转移社保,避免影响养老金待遇。
综上,苏州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在特定情况下可提取,但需符合政策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