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终身享受医保待遇的最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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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满 30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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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二、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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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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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标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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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的补缴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继续缴费至满额,期间按在职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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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趸缴
退休后6个月内完成趸缴的,从基本养老金发放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四、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累计缴费满15年的职工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医保待遇与养老保险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泰安市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调整,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