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1元/月
河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自2025年7月起确定为每月3921元,该标准依据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为参保单位和职工划定了缴费基准线。
一、政策背景与调整依据
基数核定规则
河北省医保缴费基数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动态调整。2025年的基数以2024年全省月平均工资6521.67元为基准,按60%确定下限(3921元),300%确定上限(19565元)。覆盖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者,确保不同就业形态群体的医保权益统一。
| 年份 | 全口径月均工资 | 基数下限 | 基数上限 |
|---|---|---|---|
| 2024年 | 6534.25元 | 3726.6元 | 18633元 |
| 2025年 | 6521.67元 | 3921元 | 19565元 |
二、缴费标准与计算方法
单位与个人分担比例
- 单位缴费:8%(含生育保险0.8%),按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低于基数下限的按3921元计算。
- 个人缴费:2%,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选择按最低基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医保缴费额为3921元×8%(含生育保险)=313.68元,由个人全额承担。
三、参保人群实际影响分析
低收入群体保障
月收入低于3921元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仍按最低标准执行,避免因工资波动影响医保连续性。高收入群体调节
月收入高于19565元者,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均衡高收入者与社会的责任分担。
| 收入区间 | 缴费基数 | 月缴费额(个人) |
|---|---|---|
| 低于3921元 | 3921元 | 78.42元 |
| 3921元至19565元 | 实际收入 | 工资×2% |
| 高于19565元 | 19565元 | 391.3元 |
河北省通过动态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既保障了基金可持续性,又减轻了低收入群体负担。2025年最低标准的微调(较2024年增长5.2%)反映了工资增长与社会保障的平衡,建议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关注政策变化,确保合规缴费与待遇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