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保减免政策实施于 2020年2月至6月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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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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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 :免缴不超过5个月的单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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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 :减半征收不超过3个月的单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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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政策由沈阳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依据为《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医保发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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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减免期共4个月,截至2020年5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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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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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2月全额缴费的企业,多缴费用可申请退还或冲抵后续月份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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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不在此次减免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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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复工复产,是沈阳市作为全省首个发布此类政策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