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医保局最新政策规定,省内异地就医 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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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自2024年12月起,黑龙江省全面实现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异地就医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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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若选择其他省份就医,需提供《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转诊证明、住院病历等材料;若为省内异地就医,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二、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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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支持“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后即可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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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拨打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或前往当地医保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办理备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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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
直接结算覆盖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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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需长期异地居住或转诊,需通过医保部门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四、历史政策说明
此前曾有政策规定省内异地就医需备案,但根据最新通知已调整取消备案要求。若已按旧政策备案,仍可正常享受直接结算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通过“龙江医保”公众号办理备案,操作便捷且信息更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