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地政策执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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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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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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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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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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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职工医保75%、居民医保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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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执行大连市政策,超过部分需自费。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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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政策 :此前需办理异地转诊手续,2020年6月后实现异地联网结算,无需转诊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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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 :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回大连后按降低1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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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需通过门诊慢特病认定,跨省联网结算按职工医保待遇执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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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以参保地政策为准,与就医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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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中,普通门诊最高报销5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大连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大连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