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医保政策,异地就医结算分为临时异地就医和异地安置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临时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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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住院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即可实现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无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 临时异地就医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但可报销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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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经大连市或辽宁省定点医院门诊慢特病认定的患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等),在异地联网医院治疗时,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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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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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微信激活医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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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需在入院时主动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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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安置
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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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备案,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在异地联网医院就医,门诊和住院均享受大连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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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需向大连市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办理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待遇。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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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临时异地就医和异地安置均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仅限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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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未办理备案的异地就医需自费垫付,回大连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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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异地就医政策由参保地制定,建议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官网或12345热线咨询最新政策。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1年1月1日之后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需提前确认认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