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疗已纳入我国基本医保体系,具体政策如下:
一、覆盖范围及报销体系
- 基本医保覆盖
癌症已被划入医保慢性病报销范畴,住院、手术、化疗、放疗等基础治疗费用均可按比例报销。 - 大病保险补充
若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保封顶线,可通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 医疗救助兜底
经济困难患者可申请医疗救助,部分地区还提供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如北京将抗癌药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
二、抗癌药物纳入情况
- 靶向药及创新药物
多种高价抗癌药(如乳腺癌药物帕妥珠曲妥珠单抗、德曲妥珠单抗)已纳入医保目录,部分药物报销比例可达70%以上。 - 动态调整机制
医保目录定期更新,例如2024年新增拉罗替尼等新型抗癌药,2025年新版目录继续扩大覆盖范围。
三、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报销比例、自付限额及药品目录可能因地方政策存在差异。
- 特殊申请:部分治疗需申请“门慢门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资格后方可报销。
综上,我国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覆盖了癌症治疗的大部分费用,且持续优化药品目录,降低患者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