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现行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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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符合国家及贵州省生育政策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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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若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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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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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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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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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法定产假天数} $$
- 法定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158天(含难产增加15天);男职工按其配偶生育情况发放固定金额补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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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女职工本人工资不重复享受,单位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差额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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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新增了对二孩、三孩家庭的一次性奖励金(1.4万元/孩次),但该政策仅针对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贵州户籍且符合生育政策的情况。
四、申领条件(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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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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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或流产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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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已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五、申领流程(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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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配偶生育证明、结婚证、生育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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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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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后报社保部门发放
综上,贵州省生育津贴的发放以女职工为主,男职工仅能在特定情况下申请一次性补贴,且两者均与用人单位缴费和参保时长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