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男性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和流程如下:
一、报销标准
根据辽宁省的政策,男性职工可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如下:
- 流产:200元;
- 顺产:1200元;
-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
二、报销条件
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用人单位已连续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欠缴或中断缴费);
- 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且为生育第一胎。
三、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 男职工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 《结婚证》;
- 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 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 出院记录及费用明细清单;
- 男职工的就医证卡及原始发票;
- 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证明。
四、报销流程
- 男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
- 审核通过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
- 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五、注意事项
- 报销需在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的一年内完成;
- 若配偶已参加生育保险,则男职工无法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需由配偶自行申请相关报销。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