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二胎/三胎最新政策(截至2025年3月)
一、生育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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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与育儿假
- 女职工产假在98天基础上增至158天,男方可享20天护理假。
- 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 流产、剖宫产或难产的女职工可额外获得15天假期(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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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保障
-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并缴费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 三孩家庭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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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
- 沈阳、本溪等市对合法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
- 补贴发放时间从2023年1月计算,户籍迁入的从落户当月开始计发。
二、配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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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优惠
- 多孩家庭在公租房配租时优先考虑,且根据子女数量调整户型。
- 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买自住房可享受贷款额度、利率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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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服务
- 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建设,目标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4.5个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
- 托育机构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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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保护
- 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不得被调岗或解雇,且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沈阳市)。
- 劳动监察部门将生育权益保障纳入重点审查内容。
三、其他政策
- 户籍与教育:取消生育与入户、入学、入职等挂钩的限制,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出生证明、户口登记等一站式办理)。
- 税收优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于2023年提高。
四、地方差异
- 沈阳:明确三孩育儿补贴细则,需夫妻双方为本地户籍且子女落户沈阳。
- 大连: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并针对特殊生育情况提供额外假期。
- 鞍山:出台三孩福利补贴政策,具体细则需咨询当地卫健部门。
以上政策适用于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二胎及三胎家庭,具体实施以各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