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94号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其核心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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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与实施时间
- 由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92年3月8日签发,自199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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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目的
- 旨在加强对出口货物原产地工作的管理,规范原产地认定标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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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
- 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层级,是早期对外贸易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注:需注意区分不同部门发布的同名文件,例如:
- 财政部第94号令:2017年发布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建设部第94号令:2001年修改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 深圳市政府第94号令:2000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以上文件均不属于国务院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