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根据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住院报销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未明确(但起付线100元,封顶线3500元)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未明确(起付线200元,封顶线3500元)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未明确(起付线300元,封顶线3500元)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首次200元/次,后续无起付线)
二级医疗机构:70%(首次200元/次,后续无起付线)
三级医疗机构:55%(首次200元/次,后续无起付线)
住院报销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起付线200元,封顶线6000元)
二级医疗机构:65%(起付线600元,封顶线6000元)
三级医疗机构:50%(起付线800元,封顶线6000元)
三、其他说明
门诊慢特病 :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达80%,覆盖80种病种。
退休人员倾斜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中,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均比在职人员高5个百分点。
以上信息综合自山东省医保局及潍坊市、济宁市等地的官方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