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低保申请条件需结合收入、财产及特殊情形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收入标准
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人均收入需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5年标准为:
-
城市家庭:825元/月(章贡区、南康区等7个县市区)
-
农村家庭:600元/月
(注:2021-2022年数据可能已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
-
财产状况
家庭财产需符合户籍所在地规定,具体标准未详细列出,但需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且无重大财产超标情况。
二、特殊群体申请条件
-
重度残疾人
-
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
-
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
-
重大疾病家庭
- 家庭成员患县级政府认定的重大疾病(如20种重症绝症)且长期治疗导致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支出型困难家庭
- 因疾病、残疾等原因导致家庭支出远超收入,需经相关部门认定。
-
其他特殊人员
-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人员。
三、申请方式与材料
-
申请单位 :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特殊情况处理 :
-
人户分离(实际居住满1年)可向实际居住地申请;
-
行动不便者可委托村民委员会、居委会代为申请;
-
-
必备材料 :
-
《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
共同生活成员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
-
四、不予享受条件
-
财产超标 :近3年因购房、装修等造成生活困难(拆迁安置除外);
-
行为不当 :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高消费等行为;
-
虚假申报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保障标准。
五、注意事项
-
申请时效通常为每年定期审核,需及时提交材料;
-
不同县市区可能存在细微标准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