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西安城镇医保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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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3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 住院报销: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80%;二级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70%;三级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60%;三级特等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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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门诊统筹待遇: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
- 住院报销:在三级特等医疗机构住院,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850元,第二次住院800元,第三次住院55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650元,第二次住院550元,第三次住院35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二次住院300元,第三次住院150元。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在职、退休职工在所有级别医疗机构均报销95%。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