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月个人账户扣缴10元,用于补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
近期部分南京参保群众发现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固定扣除10元,这一调整源于2023年起实施的《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该政策通过优化个人账户划拨结构,强化统筹基金对大病医疗的托底功能,是医保制度改革的常态化措施。
(一)政策背景与实施要点
- 扣款用途
- 专项用于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覆盖高额医疗费用报销
- 与原有保障形成梯度互补(见下表对比):
| 保障类型 | 覆盖范围 | 年度支付限额 | 个人负担比例 |
|---|---|---|---|
| 基本医疗保险 | 普通门诊/住院 | 25万元 | 10%-30% |
| 大病医疗互助 | 超限额及特药治疗 | 上不封顶 | 5%-20% |
执行标准
- 适用对象:南京市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
- 扣费方式:每月从个人医保账户自动划转,无需单独申请
- 豁免群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及医疗救助对象不参与扣缴
保障升级
- 将37种抗癌特药纳入报销目录,年度最高补偿达20万元
- 尿毒症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升15%
(二)常见疑问解析
账户余额影响
- 改革后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同步调整:在职职工单位缴纳部分全部纳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按养老金的5%定额划入
- 实际减少金额通过门诊共济报销对冲,年度最高多报销2000元
政策效益
- 2024年全市大病保险基金规模同比增长18%,受益患者次均减负1.2万元
- 恶性肿瘤等重疾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85%-92%
这项机制通过社会互助共济原则实现风险分摊,在确保原有待遇基础上重点强化对重大疾病的保障能力。参保人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实时查询扣款明细及大病保险权益,合理规划医疗支出。